厨房装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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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物业装修管理办法是什么?
您好,物业装修管理办法是: 1、严格要求使用合格的阻燃的装修材料; 2、严格控制动火作业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施工现场要求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动火作业现场要求有专人负责防护; 3、施工器具和配件,禁止放置在窗台、防盗网等易坠落部位,防止高空坠物; 4、禁止向洗手间马桶、洗手台、厨房洗菜台、地漏、排烟道等部位倾倒或丢弃废弃化学涂料、含水泥浆的污水、沙、石和其他建筑*,防止造成污染和日后堵塞; 5、室外的招牌、广告牌、霓虹灯等安装结实、牢固,无坠落隐患; 6、如改动室内外消防设施(如温感、烟感、喷淋等管线),需向消防主管部门报建,施工方案经批准后方可进场施工,批准文书及时存档备案; 7、禁止违章乱搭建、改建(如天面加建阁楼和小花园,“房中房”改造等。
住宅装修装饰管理办法谁了解?
住宅装修装饰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保证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城市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实施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是指住宅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或者住宅使用人(以下简称装修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建筑活动。 第三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应当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 直辖市、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五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四)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五)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 本办法所称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第六条 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二)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三)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四)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本条所列第(一)项、第(二)项行为,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三)项行为,应当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第(四)项行为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 第七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应当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第八条 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订施工方案,并做闭水试验。 第九条 装修人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或者装修活动涉及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内容的,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装饰装修企业承担。 第十条 装饰装修企业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确保装饰装修工程质量。 第十一条 装饰装修企业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应当遵守施工安全*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第十二条 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和设施。 第三章 开工申报与监督 第十三条 装修人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单位)申报登记。 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应当取得业主的书面同意。 第十四条 申报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证明其合法权益的有效凭证); (二)申请人身份*; (三)装饰装修方案; (四)变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需提交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 (五)涉及本办法第六条行为的,需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涉及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行为的,需提交设计方案或者施工方案; (六)委托装饰装修企业施工的,需提供该企业相关资质*的复印件。 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还需提供业主同意装饰装修的书面证明。 第十五条 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装修人和装修人委托的装饰装修企业。 装修人对住宅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当告知邻里。 第十六条 装修人,或者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内容; (二)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期限; (三)允许施工的时间; (四)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 (五)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 (六)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七)管理服务费用; (八)违约责任; (九)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细节?
物业公司是一个*法人的公司.它有监督业主装修事宜的义务,但是注意没有执法权.因为它只是一个普通的公司罢了. 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显然是执法部门. 要是业主不听物管的劝告,野蛮装修的话,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勒令其恢复原状或者并处罚款.
住在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有哪些?
你好,规定程序: 1、了解业主需求,双方确定业务关系,签订设计合同; 2、软装设计公司到业主别墅处进行现场的尺寸核实以及拍照; 3、软装设计公司制作别墅软装设计方案; 4、与业主沟通确定方案的可行性; 5、家具采购合同签订; 6、家具采购; 7、家具进场;室内装饰 (Interior) 是满足人们的社会活动和生活需要,合理、完美地组织和塑造具有美感而又舒适、方的室内环境的一种综合性艺术。是环境艺术的一个门类。又称室内设计。融合了现代科学技术与文化艺术,与建筑设计、装饰艺术、人体工程学、心理学、美学有着密切的联系。研究的范围和对象而言,室内装饰又分为家庭室内装饰、宾馆室内装饰 、商店室内装饰、公共设施室内装饰。希望有用。
房屋维修基金的管理办法
房屋维修基金一般都是由*来管理,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日常管理工作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承担。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的管理工作。财政、审计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财务监督和审计监督工作。
安置房建设的管理办法
安置房管理办法 为加强安置住宅小区的管理, 优化小区居住环境, 规范安置房管 理秩序, 维护社会稳定, 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结合本区实际, 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 1 )本办法所称安置房,指区**在进行土地开发、城市(林 区)棚户区改造、 公益事业建设等项目的土地和房屋征收后,以特定 的价格、 套型面积向本区世居无房户定向销售的保障性住房或优惠安 置房(统建住宅房 ) 。 (2) 安置房由区**建设,市房地产管理局武进分局具体负责安 置房的管理工作。区建设、规划、国土、物价、*、财政、审计、 发改、监察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协助实施安置房的建设、销售、管 理工作。 二、规划建设管理 ( 1 )区*组织相关部门根据项目建设和城市规划的实施,依据相 关规划编制安置房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 2 )安置房建设用地实行划拨方式供应。区国土部门根据安置房建 设规划,配套编制建设用地计划,优先保障供地。 ( 3 )安置房的建设,坚持“经济、适用、宜居”的原则,优化设计, 配套设施,确定合理的套型面积。 ( 4 )安置房的建设,享受经济适用房建设税费优惠政策。
物业维修管理办法是什么?
一、为规范ⅩⅩ小区物业维修,经业主委员会提议,依照*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之规定,制定本办法。凡ⅩⅩ小区内的物业维修,必须遵守本办法。本办法已经于 年 月 日第 次业主代表大会讨论并通过,从 年 月 日起正式实施。二、物业维修责任的划分:1、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修缮、更新责任,由该房屋业主负责,费用由该房屋业主自理。2、房屋的承建结构、共享部位及共享设备的修缮、更新责任,由整幢房业主按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毗邻房屋的修缮,其所有人按照《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承担责任,费用在物业维修基金中列支。3、小区内配套的公共设施设备的修缮和更新责任,没有收取经营管理费的,由小区内享受该设施设备的全体业主承担,费用在物业维修基金中列支;已收取经营管理费的,由该设备经营人承担,费用在经营管理费中支付。4、共用部位、共用设施、共用设备,凡属人为损坏的,由行为人负责修复或赔偿,费用由行为人承担。三、物业的报修:1、自用部位和自用设备的损坏,由该房屋业主自行自费报修;2、各栋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损坏,由该单元房屋业主或使用人向本栋房屋小组报告,由房屋小组成员负责报修。3、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的损坏,由业主委员会审查后负责报修。4、物业公司受委托管理的公共设施设备,由物业公司向业主委员会提出维修计划和方案,业主委员会再提交业主代表大会进行审议通过后,方可维修。四、物业的维修:各种维修可以委托 物业公司进行,物业公司接到报修后,应当场登记,明确业主对维修的要求和标准,按公布的价格标准计费,没有公布收费价格的项目,双方要协商好价格,并按约定的时间及时修缮,修缮完毕后,业主应当在维修单上签署对维修的意见,并签署姓名和日期。如果对 物业公司提供的维修服务或维修价格不满意,可向其他维修单位申请委托维修,其它程序相同。五、物业维修基金的支付:1、维修基金应分栋建帐,专项管理、专款专用。2、各栋的维修,由本栋房管小组成员召集与维修有关、应当分担维修费用的业主,进行讨论,经60%以上业主同意,由栋长签字后交业主委员会批准,即可支付费用进行实施。3、小区内公共设施设备需要维修的,经业主提交业主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或60%以上业主同意,再由业主委员会批准后,方可支付费用进行实施。4、维修基金不足首次归集的维修基金的30%时,业主委员会根据《长沙市住宅区物业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冻结维修基金的划拨,物业公司同时停止对该栋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直至该栋续筹的维修基金超过首次归集的维修基金的70%时,方可解冻。六、维修基金的管理物业维修基金即住宅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按照《长沙市住宅区物业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以上来源网络,仅供参考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
物业维修基金的管理办法?
其实,对于物业维修基金的缴纳和管理,有关行政主管机关是有规定的,根据有关规定,发展商和购房者均应在签订房屋*合同时缴纳物业维修基金。在前期物业管理期间,发展商应将物业维修基金以业主委员会的名义存入金融机构,设立专门账户,任何人不得动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发展商应将物业维修基金移交给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单位管理,专项用于物业维修,不得挪作他用。但发展商和物业公司并非完全严格依法从事,这就让人引发了深层次的思考,要从真正意义上解决物业维修基金纠纷问题,关键不是把钱存到哪去,而是需要一种规范的管理机制。
城镇房屋管理办法有哪些?
《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 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解决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3]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城镇廉租住房(以下科称廉租住房)是指*和单位在住房领域实施社会保障职能,向具有城镇常住居民户口的最低收入家庭提供的租金相对低廉的普通住房。 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认定标准由市、县**制定。 第三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城镇廉租住房的方针、政策并指导全国廉租住房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城镇廉租住房的实施办法并指导廉租住房的管理工作。 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地区廉租住房的具体实施方案并负责廉租住房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城镇廉租住房的来源如下: (一)腾退的并符合当地**规定的廉租住房标准的原有公有住房; (二)最低收入家庭承租的符合当地**规定的建筑面积或者使用面积和装修标准的现公有住房; (三)*和单位出资兴建的用于廉租的住房; (四)*和单位出资购置的用于廉租的住房; (五)社会捐赠的符合廉租住房标准的住房; (六)市、县**根据当地情况采用其他渠道筹集的符合廉租住房标准的住房。 第五条 廉租住房租金标准实行*定价。除本办法第四条第(二)项的租金标准可以根据现有公有住房的租金标准和政策确定外,其他来源的廉租住房的租金标准,原则上按照维修费和管理费两项因素确定,以后随着最低收入家庭收入水平的提高而适当提高。 第六条 对开发建设和购买的廉租住房,县级以上**应当在土地、规划、计划、税费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 第七条 廉租住房必须严格控制面积标准和装修标准。每户最低收入家庭只能租住一处与居住人口相当的廉租住房。廉租住房的面积标准、装修标准和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八条 承租廉租住房实行申请、审批制度。其程序为: (一)申请人持最低家庭收入证明、住房情况证明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向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人的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并在适当的范围内公告,无异议的,予以登记; (三)已登记者按照住房困难程度和登记顺序等条件,经综合平衡后*候配租。 第九条 承租廉租住房的家庭,不得将承租的廉租住房转租。违反本规定转租的,由房屋所以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收回转租的房屋,并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条 承租廉租住房的家庭,应当如实申报家庭收入。不如实申报的,由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退房,补交商品租金和廉租房租金的差额,并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一条 承租廉租住房的家庭,当家庭收入超过当年最低收入标准时,应当及时报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并按期腾退已承租的廉租住房;违反规定不及时报告的,责令其退房,补交商品租金和廉租房租金的差额,并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因正当理由不能按期腾退的,经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在一定期限内续租,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相应提高其租金;不能按期腾退且无正当理由的,由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退房,并处以提高后年租金2-5倍的罚款。 第十二条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1999年5月1日起施行。
乌鲁木齐拆迁管理办法谁了解?
2010年计划投资35亿元,安置1万户拆迁户。 乌市已经制定了《乌鲁木齐市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办法》。依据这个办法,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补偿的原则有以下几点: 一是以人为本、民生优先。要充分考虑并妥善解决棚户区内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确保广大*众“住有所居”。 二是政策衔接,保障实施。保证与*、自治区拆迁法规和政策相统一,注意新旧政策衔接,保持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是统筹兼顾,合理补偿。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处理好房屋拆迁过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既要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又要合理控制拆迁成本,防止大拆大建,使拆迁补偿政策合法性与合理性相兼顾。 四是公开公正、和谐拆迁。依法保护棚户区各类房屋被拆迁居民的合法权益,做到阳光拆迁、社会监督,减少拆迁矛盾和纠纷。 乌鲁木齐市棚户去改造补偿的方式:拆迁房屋采用*提供周转房过渡和自行过渡两种方式,期限为多层住宅18个月,高层住宅30个月。自行过渡的可发放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由各区自行制定,超过过渡期限的补助费加倍支付。拆迁房屋可发放搬迁补助费,标准由各区自行制定。
临时用电管理办法是什么
现场施工临时用电管理办法 一、 按照施工用电有关规定,施工现场施工用电工程必须由值班电工负责管理 和*作,现场各类配电箱和开关必须确定检修和维护责任人。 二、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 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2. 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3. 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三、 电工必须经过按*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其他用电人员 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四、 各类用电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并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严禁设备带“缺陷“运转; 2. 保管和维护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3. 暂时停用设备的开关箱必须分断电源隔离开关,并应关门上锁; 五、 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 六、 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的供电的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 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 七、 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 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
房改房管理办法谁了解?
房改房 又可以叫做已购公房,是指享受*房改优惠政策的住宅。即居民将现住公房以标准价或成本价扣除折算后(旧住宅还要扣除房屋折算)购买的公房。房改房又分为成本价、标准价(优惠价)、央产房等类型,每种类型的房屋交易方式都有所不同。属于部分产权。
住房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谁了解?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本办法所称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四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负责全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希望能帮到你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是什么?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经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被拆迁人是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由同级**裁决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在诉讼期间如拆迁人已给被拆迁人作了安置或者提供了周转用房的,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商业物业管理办法是什么
商业街物业管理方案 商铺是指从事具体商业行为的物业。按其经营方式主要为单体经营,集中管理的模式,对商业街商铺进行统一管理,是目前开发商普遍推行的一种方法,管理的好,对培育区域商业中心和商业品牌有重要影响。 对于开发商来说,开发、销售商铺是前提,但只有开发、销售是不够的,还必须成立专门的商业管理公司对商铺进行管理,才能长久发展。 目前国内商铺购买者有很多是依靠收取租金,归还银行商铺按揭贷款,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对商铺的管理更为重要。如果商铺商业管理不力,影响商铺业主的租金收益,业主不能归还按揭贷款,最终风险还是要落到开发商的头上。 1.0商铺物业管理理念 商铺是有计划的商业聚集,对商铺进行“统一管理,分散经营”是商铺区别于其他房地产的核心特点。 “统一管理”,要求商铺必须由代表业主权利的、受业主、开发商委托的管理公司统一管理,没有统一管理的商铺是难以经受激烈的*业市场竞争。 “分散经营”,是商铺对消费者和经营者间的交易提供场所,商铺的管理者不能直接进行商业经营,只是在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搭建桥梁。 1.1. 商铺的统一管理的理念在于统一招商管理、统一营销、统一服务监督、统一物管。 为了达到“统一管理,分散经营”的管理模式,在商铺销售合同中都应该约定承租户必须服从管理公司的统一管理。在法律上确定商铺管理公司的管理地位。 1.1.1 “统一招商管理”要求招商的品牌审核管理和完善的租约管理。 “品牌审核管理”指:招商对象需经品牌审核后才能进入。 审核包括对厂商和产品的审核,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注册商标*、产品合格委托书(适用于*代理商)、品牌代理委托书(适用于专卖代理商)、税务*、法人授权委托书等。 “完善的租约管理”指:签定租约、合同关键条款必须进入。 租约管理包括约定租金、租期、支付方式、物业管理费的收取等,还有其他比较关键的租约条款管理,比如: 承租户的经营业态是受到整个商铺的统一商业规划的限制,如果发生重大变化,须经业主委员会的认可(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经开发商认可); 营业时间的确定; 承租户的店名广告、促销广告的尺寸大小、悬挂位置、语言*方面须接受统一管理; 为整个商铺促销承担的义务; 承租人对停车场的使用,确定有偿还是无偿,有无限制; 投保范围事宜; 是否统一的收银等 1.1.2 “统一的营销管理”有助于维护和提高经营者的共同利益。 由于目前商业竞争激烈,打折降价的促销竞争手段比较流行,以吸引购物者光顾。管理公司应该为商铺策划好1年12个月的营销计划,所谓“大节大过、小节小过、无节造节过”。 组织策划相关的促销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应预先与业主沟通预算,经业主同意后,对实际发生的费用按照承租户销售额的一定比例进行分摊。如果商铺统一收银管理,就能较好地执行按销售额分摊费用。 1.1.3 “统一的服务监督”有助于经营者间的协调和合作。 商铺须设立由开发商领导、商业专家组成的管理委员会,指导、协调、服务、监督承租户的经营活动,保证商铺的高效运转。常见的方式有: 指导项目:店铺布置指导、促销活动安排; 协调项目:协调经营者之间的紧张关系,增进经营者之间合作; 服务项目:行政事务管理; 监督项目:维护商铺的纪律、信誉,协助工商、税务、卫生、消防等部门的管理。 1.1.4 “统一的物业管理”有助于建筑空间的维护和保养。 商铺的物业管理内容包括:养护建筑、维护设备、保证水电气热正常供应、公用面积的保洁、保安防盗、车辆管理、绿化养护、意外事故处理等。商铺的各项设施的使用频率较高,统一管理有助于对物业设施设备有计划的保养与维修,增加使用的安全性和耐久性。 2.0商铺物业的管理特点 2.1 顾客流量大 商铺进出人员杂,不受管制,客流量大,易发生意外,安全保卫工作非常重要,有些*商品易燃易爆,因此消防安全不得有半点松懈。同时商场在发生突发事件时,疏散相对较慢。安全管理应特别慎重 2.2 服务要求高 要物业管理服务面向商铺置业人和使用人,向他们负责,一切为他们着想。促进商业物业保值、增值;同时为使用人和顾客营造一个安全、舒适、便捷、优美的经营和购物环境。这是商铺物业管理服务的根本原则 2.3 管理点分散 出入口多,电梯(客梯)、观光梯、自动扶梯等)分散,需要的保洁、保安人员相对较多,管理点分散,管理难度较大是商业物业管理的特点。 2.4 营业时间性强 顾客到商铺购物的时间,大多集中在节假日、双休日和下班及晚间,而平时和白天顾客相对少一些。统一店铺的开张及关门时间有利于商铺的整体形象塑造。开张、关门时间不统一会造成整体商铺经营的凌乱感,无序经营的印象,对顾客产生不良的心理影响。 2.5 车辆管理难度大 来商铺的顾客,有开车的,也有骑车的,大量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对商铺周边的交通管理和停车场管理增加了压力。车辆管理好坏直接影响着商场物业管理水平的整体体现。 3.0商铺物业管理人员配备 3.1.1商铺管理的人员配备原则是因事设岗、一专多能、精简高效、使业户感觉没有虚职,没有闲人,业户交纳的管理费都用在*刃上。 3.1.1.1业户服务部 设主管一人,可由物业主任兼任。该部主要职能是业户接待与内部管理、下设业户接待员若干名,分别兼任行政人事、文书档案、计划财务、物料管理等职。接待员的多少主要依据于业户服务部的工作时间和工作量,通常每班保持两人便可。 3.1.1.2维保服务部 设主管一人,全面负责房屋、设备、设施的运行、保养和维修工作。该部门主要职能是保证商铺不间断地安全运行,使物业保值和升值。维保服务部的作业人员应根据商铺经营服务需要、商铺设备的多少和技术难易程度进行合理配置。 3.1.1.3保安服务部 设主管一人,全面负责商铺的门卫、巡逻、监控、消防和车管工作。该部门主要职能使安全防范与消防管理。具体作业人员根据商铺保安的值勤点、工作量和作业班次进行配备。 3.1.1.4保洁绿化部 设主管一人,全面负责商铺的室内保洁、室外保洁与绿地养护工作。该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保洁服务管理和绿化服务管理。具体保洁和绿化作业人员根据商铺保洁范围、保洁面积、保洁频次以及商铺的绿化面积进行安排。 3.1.1.5经营服务部 设主管或兼职主管一人,全面负责商铺业户委托给物业管理公司的租赁代理、广告策划及项目开发等经营服务工作。该部门的主要职责是配合业户的经营活动,促进商铺经营销售和物业管理工作。 4.0商铺的物业服务管理 商铺物业管理包含以下几个方面,我们现对此进行分项描述: 4.1商铺业户服务管理 4.2商铺装修服务管理 4.3商铺设备、设施维保服务管理 4.4商铺建筑物的养护及维修管理 4.5商铺保安服务管理 4.6商铺保洁服务管理 4.7商铺绿化服务管理 4.8 商铺经营服务管理 4.9 商铺广告管理 4.10商铺保险管理 4.1商铺业户服务管理 业户服务部有两部分工作职能,一是业户服务,二是内部管理。 4.1.1接待与联系 接待与联系是业户服务的重要内容之一,是物业管理方为业户、顾客提供服务并与业户、顾客进行交流的窗口。其主要职能与其他类型物业管理的业户服务一样,包括倾听建议和意见,接受投诉,安排维修和回访,收取管理费与内外联系等。 4.1.2纠纷、投诉接待 顾客在商铺购物因环境服务因素而来投诉。对物业管理方来说,所有投诉、处理结果都要有记录,作为年终表彰与履行“管理公约”业绩考核依据之一; 4.1.3报修接待 商铺铺位的照明或其他设施出问题,对业户营业将造成很大的影响。业户报修,应迅速做记录,填写《维修任务单》,即时派维修工到现场抢修; 4.1.4走访回访 接待员的走访内容包括三方面: 一是听取业户和商铺方对物业管理服务的意见、建议; 二是对报修后的维修结果进行回访; 三是对业户的礼仪、形象、环境、广告、装潢等方面的不足之处作出提示、督促改进,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用实际行动去感化业户,让他们明白: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商铺的自身形象,我们的目标是一致的。 4.1.5内外联系 商铺内部联系: 商铺的内部联系包括向业户收取租金、管理费、水电能耗费、铺位的报修抢修费等;向商铺方收取物业管理费、能耗费。商铺服务管理做得如何,必将影响到收缴率的好坏。 商铺的外部联系 商铺与街道、居委、*署、消防、劳动、环保、水、电、煤、电信及媒体都有业务上的联系,如处理不好这些关系,会使商铺的经营活动很被动。处理得好,往往事半4.2商铺装修服务管理 4.2.1装修管理应包含在业户管理中,因管理难度较大,故单独列出论述。装修管理职能主要包括:审核装修申请、签订“装修管理协议”,现场监督管理等。 4.2.2商铺楼宇的租赁往往以整个层面向外出租,出租后,由承租商依据经营要求,提出装修申请;也有的业主把一个层面装修完毕之后出租铺面。承租商户对铺面只能通过申请批准后作一些小的变动装修,装修管理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建立周全、详细、便于*作的管理制度; 专人负责对工程实行严格的监督; 选定资质高、信誉好的工程承包商进行装修; 对装修现场进行监督管理。 4.2.3商业铺面制定装修管理规定的要点 二次装修过程应遵守物业管理处制订的《二次装修施工管理规定》; 业户装修需使用电焊、气焊、砂*、切割机等设备的,应严格遵守《商铺动火申请制度》的各项规定;禁止擅自更改水、电管线及负荷用电; 装修完毕后,物业管理处根据装修前业户递交的经认可的装修设计图、装修协议,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如发现有违反装修设计图及装修协议某些条款的,应视情节轻重作不同的处理; 为了保证业户在装修过程中不损伤楼宇结构等重要部位,装修工程施工方事由物业管理处选定还是由业户选定应视工程涉及的方面来确定,通常分以下几种情况: 凡涉及电力设备(由铺外的配电架至铺内的终端空气开关箱等)进行增建、改装的;为该层的消防设备(包括消防喷淋装置、管道、*铃等)进行增建或改造的;为该层的电梯、自动扶梯进行增建或改装的,以及电视监控系统、公共天线分布系统等进行增建或改装的,都由物业管理处选定工程实施工方。业户则按工程费用的一定比例支付给物业管理处作为工程监督管理费。 凡涉及铺面、商号招牌、天花板、墙面、墙壁装饰、内部间隔,水管、排水道、电力装置,通风设备、电话等小规模装修可由业户自行选定工程施工方,也可由物业管理处选定施工方。 业户递交的装修设计方案所附的图纸,应包括:清楚显示楼层内部间隔的平面图;楼层平面图的正视图、切面图(附铺面、商号招牌的细节);排水系统的分布图(附由关细节);电力供应设备分布图及电线敷设简图(附有敷设电线*及负荷量);照明设备位置图;假天花的平面,切面图;及其他一些物业管理处或商铺要求提供的建筑细节;装修工期、开工期、防火措施、环保、环卫要求、违约责任、施工期保险等。等等 4.2.4装修现场监督管理 在施工过程中,物业管理处应派专人在现场进行管理。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3方面: 对施工人员的管理,以及对工程是否按图施工、按“装修协议”要求和对装潢现场环境卫生(装潢*)进行监督管理。一般建筑施工队的人员情况复杂,大多是临时工,施工方对他们可能也缺乏有效的控制;装修施工与整个楼宇的建筑不同,他通常局限于一个单元或一个楼层内施工,而其他层面则照常营业,如对施工人员无有效管理,势必会影响其他业户的营业活动。对于装修的工程监控主要着眼于施工人员有否严格按认可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有否违反已签订的“装修管理协议”上的条款,有否违反物业管理处的其他管理规定等,如有违反规定要及时联系,发出“整改通知单”等。如装修时损及商铺的装饰、装置或公用设施,则由业户负责将其修复,直至商铺方满意为止。当然,也可由物业管理处修理,但有关费用则由业户支付。这些管理服务都应做好详细记录,作为竣工验收时的证据或参考。 等等 4.3商铺设备、设施维保服务管理 商业物业的日常养护标准较高,维修要求严,其内容同办公楼相似,但其方式不同。商业物业的重点在于各种设施,设备上,因为商业物业设施设备使用频率较其它物业相比是最高的一类,设备、设施养护及维修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经营环境和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一些设备如电梯,自动扶梯等易出故障的设施设备,保证其正常运行主要靠平时养护。
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有哪些条例
内容很多,在这没办法给楼主写了,建议楼主去百度百科里去了解一下情况
廉租房管理办法有哪些?
廉租房建设管理办法内容:3月1日起施行廉租房建设管理办法 我国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新机制正式启动,《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将于3月1日起施行,办法对廉租房的保障对象、保障方式、保障面积等都做了明确的规定。 办法规定,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人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人均住房面积的60%,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应当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租金核减为辅。廉租住房标准由维修费、管理费两项因素构成,按照市场平均租金与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差额计算。 配租要公示15天 按照规定,最低收入家庭可以由户主按照规定程序向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主管部门要在15日内完成审核。凡是符合条件的都要公示15天,经登记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才能享受廉租房补贴或实物配租,发放补贴和配租廉租房的结果都将予以公布。 享受廉租房待遇的家庭需要每年向有关主管部门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变动情况,对家庭收入连续一年以上超过规定收入标准的,将取消其廉租住房保障的资格,停发租赁住房补贴,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收回廉租住房、停止租金核减。如果申请人对房地产部门的审核结果、*候结果、配租结果有异议的,还可以向本级**或上一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诉。 廉租房不许转租及闲置 按照规定,廉租房不许转租,不能长期闲置。该办法对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承租人也提出了相应的要求。除了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外,承租人还不能将承租的廉租房进行转借、转租,不能擅自改变房屋的用途,不得连续6个月以上不在廉租住房处居住。否则,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权收回其承租的廉租住房、停止发放租赁补贴。 北京不再大规模建廉租房 据北京市国土*和房屋管理局北京市廉租住房管理中心工作人员透露,继北京首批廉租房——广渠门廉租房在春节前摇号入住后,北京今后将不再大规模建廉租住房。一方面是因为土地有限,同时建廉租住房是公益事业,从选址到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都要进行特殊考虑,所以短时期内难再做规划。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避免人为地形成低收入家庭聚集区。 据了解,对于以后廉租房的来源,主要由*出资收购住房以及接受社会捐赠和通过其他渠道筹集符合廉租住房标准的住房。此外,市和各区县所属的国有房地产开发公司也将按年竣工面积的一定比例提供廉租房。 这是最近刚发布的廉租房建设管理办法,希望可以帮到你。
小区物业管理办法有哪些
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都明确规定:物业管理的内容,是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公共秩序的管理、维护。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一般应包括: 1、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与管理。对房屋及设施设备进行日常巡查,根据检查结果制定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照对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有关政策法规和管理规约的要求,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2、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业主共有的电梯、二次供水、楼道照明等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 3、绿化养护。通过对绿化植物及园林小品等进行养护管理、保洁、更新、修缮,使其达到改善、美化环境,保持环境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的效果。 4、保洁服务。按照保洁制度对楼内地面、墙面、楼梯扶手、玻璃等公共区域以及小区道路、路灯等楼外公共区域进行保洁,实施定期消毒,按时收集、处理生活*。 5、公共秩序维护。物业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及《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进行的公共安全防范和公共秩序维护等管理服务活动。 6、综合服务。
办公环境管理办法有哪些?
第一章 总则 办公场所是员工从事经营管理的劳动场所,公司努力创造一个安全、舒适、健康的办公环境,员工应自觉维护良好的办公环境,员工应自觉维护良好的办公环境。 第二章 员工行为规范 第一条 职业道德 忠诚、守纪、勤勉、尽职、敬业 第二条 形象规范 (一) 着装、举止 1、 着装:整洁、大方、得体 1) 员工衣着应当合乎企业形象及部门形象,原则上员工穿着及修饰应稳重大方、整齐清*、干净利落,服装正规、整洁、完好、协调、悦目。 2) 着装最好上下相配、平整,符合时节。 3) 女员工可以化淡妆,工作时间不能当众化妆,勿戴过多饰品。 4) 鞋、*保持干净、卫生,在工作场所不赤脚、不穿拖鞋。 2、 举止:文雅、礼貌、精神 1) 遵守考勤制度,准时上班、下班,不迟到、早退。病假、事假旭及时申请或通知本部门负责人,填报请假单。 2) 上班时间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精力充沛,精神饱满,乐观进取。 3) 对待上司要尊重,对待同事要热情,处理工作保持头脑冷静,提倡微笑待人,微笑服务。 4) 开诚布公,坦诚待人,平等尊重,团结协作,不将个人喜好带进工作中,不拉帮结派、*同伐异。 5) 热情接待每一位客人,不以貌取人,不盛气凌人,与客人约见要准时,如有客人来访需等待时,应主动端茶道歉。 6) 保持良好坐姿、行姿,切勿高声呼叫他人。 7) 出入会议室或上司办公室,主要敲门示意,进入房间随手关门。 第三条 语言规范 1、 会话:亲切、诚恳、谦虚 1) 语言清晰、语气诚恳、语速适中、语调平和、语意明确言简。 2) 与他人交谈,要专心致志,面带微笑,不能心不在焉,反应冷漠。 3) 严禁说脏话、忌语,使用文明用语。 4) 同事之间沟通问题时,应本着“换位思考、解决问题”的原则,语言应礼貌,委婉。 5) 见到领导时应主动打招呼,向上级汇报工作时应简洁、明确。 第三章 员工日常工作行为规范 第四条 办公大厅、各*办公室应保持安静,禁止高声喧哗、打闹、玩*、看*、**及做与工作无关之事。 第五条 工作时间对待领导、同事、来访者等应热情、有礼貌。保持良好的工作情绪,禁止将私人情绪带入工作当中。 第六条 员工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支、管制*具等进入办公场所。 第七条 工作中不得擅自翻阅他人的文件、*、报告等材料。 第八条 办公桌应素雅、整齐、干净,各类文件存放应注意保密,不得随意摆放,*堆砌高度须低于办公桌隔板立面高度。 第九条 桌面和室内办公设备摆放整齐,保持外表干净。 第十条 室内文件柜文件摆放科学有序,外观整洁。 第十一条 办公室墙面除了张贴必要的文件或图标外,应保持墙面清洁。 第十二条 办公座椅不能随意摆放,离座后要将座椅在桌前摆正。 第十三条 保证所属办公区域的设备设施完好,做到人走关停所有设备电源。 第十四条 要节约用电,下班后及时关闭计算机;人员长时间离开办公室时应关闭空调。 第十五条 会议桌、沙发、茶几上不允许放杂志和报纸;办公室内不允许长期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物品。 第十六条 工作中同事之间应本着以公司利益为重、团结合作、快捷高效为原则,应及时解决可能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第十七条 未经行政部同意,禁止私自调换工作位置或挪动工作台、文件柜等办公家具、办公设备。 第十八条 公司的电脑、传真机、复印机原则上不能用于私人用途,若有特殊原因,须事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四章 办公现场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 工作时间内,非工作需要无关人员不得无故在前台逗留。 第二十条 员工应自觉维护办公场所清洁卫生,严禁堆放杂物、随意丢弃废物,严禁随地吐痰、倾倒污水和茶渣,保持地面、门窗、办公家具、办公设备等清洁整齐。 第二十一条 在使用传真机或复印机后,所产生的错误报告或废纸等,须及时处理,重要文件应予以粉碎,非重要文件应回收再利用。传真后的稿件,应立即拿走,禁止堆放在传真机或复印机上。 第五章 爱护财产 第二十二条 每位员工应爱护公司的财产,如有损坏,照价维修或赔偿。公司发放的办公用品,员工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自行负责。 第二十三条 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的管理与清洁及一般的维护由行政部负责 第二十四条 电脑的日常维护由使用人负责,如遇故障影响正常使用的情况,将由行政部派专业人员对电脑进行维修,不得擅自处理。 第二十五条 发现设备、设施有问题时,及时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向维修单位说明情况,并协调好维修时间,然后根据设备、设施的损害情况做相应处理。 第二十六条 为了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公司公共设备和设施正常运转,提高维修的时效性,每位员工都赋有在第一时间内将发现的公共设备、设施受损情况及时向行政部报告的责任。 第六章 罚则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的检查、监督部门由公司行政部执行; 第二十八条 若有员工违反此规定,公司将给予口头*告罚款、通报批评、记过、降职降薪、辞退等处罚; 第二十九条 各种处罚项目除按上述规定处罚外,均计入当月绩效考核评分项目。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规定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修订。
土地出让管理办法是什么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土地批租时一次性收取的费用,即为土地有效年限的使用价格,所以也可称之为“地价“。出让金包括土地开发投资费用和使用期内的土地使用费。前者包括征地、动迁及为地块直接配套的基础设施费,是对开发投资的一次性补偿,后者为土地*使用的费用,即“地租 “,是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的体现。如批租50年,就要一次性支付包括全部年限的使用费。 土地出让金根据批租地块的条件,可以分为以下两种:一种是“熟地“价,即提供“七通一平“的地块,出让金包括土地使用费和开发费;另一种是“毛地“或“生地“价,即未完成“七通一平“的地块,出让金仅为土地有偿使用的部分,投资者需自行或委托开发公司进行受让土地的开发工作。例如上海北京东路面积为2.38万平方米的71号地块,有20多家单位和1000多户居民,新加坡长立国际开发公司与上海黄浦资产经营公司以460万美元的毛地价获得50年的使用权,并投资5300万美元。旧区的动迁和市政配套费用一般要占到熟地总价的50%~70%左右。 土地出让金又可分为地面价与楼面价两种计算方法,地面价为每平方米土地的单价,即以出让金总额除以土地总面积;楼面价为摊到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地价,即以出让金总额除以规划允许建造的总建筑面积。投资者往往以楼面价来计算投资效益。因为地面价不能反映出土地成本的高低,只有把地价分摊到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上去核算才有可比性,也易于估算投资成本,进行估算投资效益。一般认为建高层可摊属地价,实际上并非如此。因为土地出让金是按建筑面积计收的。 确定是哪儿都能找到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原因是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很容易找的,而且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现在也不是太难找。关于找具体的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我建议你到这里看看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之所以这里的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比较全,其他地方的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网,可能不如这里的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全面,确定是哪儿都能找到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原因是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很容易找的,而且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现在也不是太难找。关于找具体的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我建议你到这里看看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之所以这里的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比较全,其他地方的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网,可能不如这里的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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