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室内装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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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是什么?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经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被拆迁人是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由同级**裁决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在诉讼期间如拆迁人已给被拆迁人作了安置或者提供了周转用房的,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有哪几条
1、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为加强城市房屋租赁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制定本办法,自1995年6月1日起施行。 2、他的颁布单位是建设部,因此不是法律,也不是法规,属于部门规章。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内容是什么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房屋租赁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直辖市、市、建制镇的房屋租赁。 第三条 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居住或提供给他人从事经营活动及以合作方式与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均应遵守本办法。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依照本办法将承租房屋转移。 第四条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和*授权管理和经营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 第五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遵循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2]权利的; (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四)权属有争议的; (五)属于违法建筑的; (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八)不符合*、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城市房屋登记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房屋产权登记,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由有关*机关对城市房屋的所有权进行登记。房屋是不动产,取得、变更房屋所有权是以房屋产权登记为标志的,这与动产不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以及《北京市房地产管理条例》等都对此有相关规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细节?
物业公司是一个*法人的公司.它有监督业主装修事宜的义务,但是注意没有执法权.因为它只是一个普通的公司罢了. 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显然是执法部门. 要是业主不听物管的劝告,野蛮装修的话,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勒令其恢复原状或者并处罚款.
请教下城市房屋登记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区面积的日益拓展,一些城市郊*组整体纳入城市规划。原集体所有制土地上的自有住房如何进行产权保护,是否应该进行产权保护,就成为城市房地产行政管理机关面临的一个无法回避的重要法律课题。建设部于2001年8月15日对《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作了修改并以第99号令形式重新发布。其中第二条规定:本办法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权属登记。第三十九条规定:本办法第二条规定范围外的房屋权属登记,参照本办法执行。这就给城市郊乡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权属登记在法律方面提供了可能性
住在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有哪些?
你好,规定程序: 1、了解业主需求,双方确定业务关系,签订设计合同; 2、软装设计公司到业主别墅处进行现场的尺寸核实以及拍照; 3、软装设计公司制作别墅软装设计方案; 4、与业主沟通确定方案的可行性; 5、家具采购合同签订; 6、家具采购; 7、家具进场;室内装饰 (Interior) 是满足人们的社会活动和生活需要,合理、完美地组织和塑造具有美感而又舒适、方的室内环境的一种综合性艺术。是环境艺术的一个门类。又称室内设计。融合了现代科学技术与文化艺术,与建筑设计、装饰艺术、人体工程学、心理学、美学有着密切的联系。研究的范围和对象而言,室内装饰又分为家庭室内装饰、宾馆室内装饰 、商店室内装饰、公共设施室内装饰。希望有用。
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是什么?
验收验哪里 面积 一般来讲,商品房在*时是按“套”或“单元”*,并以建筑面积而不是使用面积来计算总售价,而这建筑面积是销售面积,指的是购房者所购买的那处房子的套内或单元内的建筑面积(即套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室内装饰管理办法是什么
室内装饰管理办法是: 一、 申请甲级设计资质的室内装饰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 具备法人资格,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币; (二) 具有承担各类室内装饰设计能力,*承担过不少于3项单项工程造价在1200万元*币以上的高档室内装饰工程设计,艺术效果良好,设计质量合格; (三) 有相应的室内装饰工程设计人员,有室内设计专业(或相近专业)高级执业资格或相应资历的总设计师;室内设计高级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3人,中级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10人;从事建筑结构、电气、给水排水、暖通、空调、概预算等专业技术人员各不少1人; (四) 有与开展设计业务相适应的先进设备和固定工作场所; (五) 通过*质量体系认证或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二、 申请乙级设计资质的室内装饰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 具备法人资格,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币; (二) *承担过不少于3项单项工程造价在800万元*币以上的室内装饰工程设计,艺术效果较好,设计质量合格; (三) 有室内设计专业(或相近专业)高级执业资格或相应资历的设计主持人;室内设计中级以上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6人;从事建筑结构、电气、给水排水、概预算等专业技术人员各不少于1人; (四) 有与开展设计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固定工作场; (五) 通过*质量体系认证或有健全的技术和经营管理制度。 三、 申请丙级设计资质的室内装饰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 具备法人资格,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币; (二) *承担过不少于3项单项工程造价在300万元以上的室内装饰工程设计,有一定艺术效果,设计质量合格; (三) 有室内设计专业(或相近专业)中级执业资格或相应资历的设计主持人;室内设计中级以上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3人;从事建筑结构、电气、概预算等专业技术人员各不少于1人; (四) 有与开展设计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固定工作场所; (五) 有技术和经营管理制度。
成都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有哪些?
物业公司是一个*法人的公司.它有监督业主装修事宜的义务,但是注意没有执法权.因为它只是一个普通的公司罢了. 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显然是执法部门. 要是业主不听物管的劝告,野蛮装修的话,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勒令其恢复原状或者并处罚款.
请问山东省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是什么?
很高兴为你回答: 山东省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 1、本办法中的物业管理,是指物业管理企业受业主、使用人的委托,依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物业的房屋建筑及其配套设施、设备、绿化、卫生、治安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和整治,并向业主和使用人提供综合性的有偿服务。 2、从事物业管理的企业应具有*的法人资格,从业人员应取得职业资格*。 3、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应与业主、使用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其内容应包括服务范围、管理标准、权限、期限、费用收支监督检查和违约责任等,并报送区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4、物业管理企业应设立固定的服务场所,专线电话,专职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确保及时为业主服务。 5、物业企业应按等级收费,并由物价部门统一定价,设“公示板”公开收费标准,便于业主和使用人监督。 6、日常维护与紧急事件处理。(1)物业管理企业应对房屋主体,水电设施,排水设施,消防设备共用部位和供用设备进行日常养护和维修,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居住安全。(2)对上水管线发生跑漏、下水管线发生堵、冒等突发事件及时处理,确保业主和使用人财产不受损失。(3)对二次供水水箱,应一个季度或在重大节日前彻底清洗一次,日常派专人看管,确保水质安全使用。 7、小区绿化。小区绿化要与周围建筑风格浑然一体,既要注意根据不同的功效进行适宜的绿化和小品布置,重点美化部分应放在小区出入口等引人注目的地方。物业管理企业要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业主或使用人特别是儿童进行宣传教育,使人人都来关心爱护绿化,并制定相应的绿化管理规定。 8、小区卫生管理。清洁卫生的工作应做到“五定”即定人,*间、定地点、定任务、定标准。每天清扫一遍,全日保洁,质量应达到“六不”、“六净”。既:不见积水、不见积土、不见杂物,不漏收堆、不乱倒*和不见人畜粪便。路面净、路沿净、人行道净、雨水口净、树坑墙根净、果皮箱净。 9、小区治安。物业管理企业应与当地*部门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接受指导,争取配合,做好小区治安管理工作。 10、小区消防、消防管理在物业管理中占有头等重要的地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消防意识,*钟长鸣,常抓不懈,因此消防工作应提高到管理的重要日程。 11、车辆管理。小区内的机动车,摩托车,自行车应在指*置存放,由物业管理企业统一管理。 希望我的回答能给你带来帮助
城市房屋登记管理办法主要说了哪些方面的内容
地域不一同,会有政策上的细微差别,建议去当地房管局咨询一下,届时可以问下相关工作人员看需要什么条件,需要什么*,需要填写什么表格,希望可以帮到您,祝生活愉快!
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是什么哪位清楚?
给你列举几条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行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七十五条 本条例规定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和吊销资质*的行政处罚,由颁发资质*的机关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决定。依照本条例规定被吊销资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因此,对于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的行为由各地*主管室内装饰行业的部门(建设部门或者经委部门)负责处罚。
阳台安装晒衣架是否违反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要看是室内装还是室外装?如果是室内则没关系,室外的话,基本上物业不让装
请问物业装修管理办法是什么?
您好,物业装修管理办法是: 1、严格要求使用合格的阻燃的装修材料; 2、严格控制动火作业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施工现场要求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动火作业现场要求有专人负责防护; 3、施工器具和配件,禁止放置在窗台、防盗网等易坠落部位,防止高空坠物; 4、禁止向洗手间马桶、洗手台、厨房洗菜台、地漏、排烟道等部位倾倒或丢弃废弃化学涂料、含水泥浆的污水、沙、石和其他建筑*,防止造成污染和日后堵塞; 5、室外的招牌、广告牌、霓虹灯等安装结实、牢固,无坠落隐患; 6、如改动室内外消防设施(如温感、烟感、喷淋等管线),需向消防主管部门报建,施工方案经批准后方可进场施工,批准文书及时存档备案; 7、禁止违章乱搭建、改建(如天面加建阁楼和小花园,“房中房”改造等。
住宅装修装饰管理办法谁了解?
住宅装修装饰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保证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城市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实施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是指住宅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或者住宅使用人(以下简称装修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建筑活动。 第三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应当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 直辖市、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五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四)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五)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 本办法所称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第六条 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二)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三)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四)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本条所列第(一)项、第(二)项行为,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三)项行为,应当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第(四)项行为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 第七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应当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第八条 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订施工方案,并做闭水试验。 第九条 装修人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或者装修活动涉及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内容的,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装饰装修企业承担。 第十条 装饰装修企业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确保装饰装修工程质量。 第十一条 装饰装修企业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应当遵守施工安全*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第十二条 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和设施。 第三章 开工申报与监督 第十三条 装修人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单位)申报登记。 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应当取得业主的书面同意。 第十四条 申报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证明其合法权益的有效凭证); (二)申请人身份*; (三)装饰装修方案; (四)变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需提交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 (五)涉及本办法第六条行为的,需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涉及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行为的,需提交设计方案或者施工方案; (六)委托装饰装修企业施工的,需提供该企业相关资质*的复印件。 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还需提供业主同意装饰装修的书面证明。 第十五条 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装修人和装修人委托的装饰装修企业。 装修人对住宅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当告知邻里。 第十六条 装修人,或者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内容; (二)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期限; (三)允许施工的时间; (四)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 (五)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 (六)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七)管理服务费用; (八)违约责任; (九)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深圳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有人了解吗?
首先拆除阳台处的窗户是大部分业主都会做的一件事 之所以规定不允许这样做 是因为土建过程中有的阳台楼板和整体的楼板不是整体的 有些阳台楼板是单独延伸出去的 需要窗户那面墙对阳台进行牢固 当然这样的情况不多见 但是在不清楚建筑结构的情况.。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
新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是怎样的,有什么规定?
根据建设部第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26条的规定,装饰装修企业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应当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按照北京市建委、市规委、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加强新建商品住宅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若干规定(试行)》(京建发[2001]616号),每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城市人家装修怎样
城市人家装修挺不错的,口碑好,服务态度也好,该公司是先量房,然后出设计图,直到满意为止,而且设计的过程是不收任何费用的,他们的施工质量也很不错,工人很配合,公司的师傅也会推荐一些比较好的材料。让我们这些消费者少走一些弯路,收费也比较合理,值得推荐。
哪个城市好做装修
天花等。为不燃A1级产品、防水。常用作卫生间隔墙。具有防火、环保、室内装饰、耐久等优越性能的纤维硅*盐板材埃特板是一种具有强度高、使用寿命长等优点、室外屋面屋顶、隔音效果好;也可以替代石膏板在装修使用上用做基材 ,具有多种厚度及密度、防潮,100%不含石棉及其它有害物质、外墙保温板、安装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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